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郭腾旭)“感谢法官耐心为我们企业调解,让我们拿回了拖欠已久的货款。”5月27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安徽省某公司拿到被拖欠的货款后表示。
2019年至2020年间,赤城县某公司多次向安徽省某公司购买筛网和滤布,共计95333元。安徽省某公司完成供货并开具全额发票,但赤城县某公司一直未付清货款,后经安徽省某公司多次催要,赤城县某公司一拖再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徽省某公司于2024年5月初诉至赤城县法院。
5月23日,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与赤城县某公司取得联系,本着“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网上调解。起初,赤城县某公司不承认有欠付货款的事实,辩称该欠款是公司转让之前欠付的,与现在的法人及股东没有任何关系。承办法官为其讲法律、摆道理,告知其应尽的付款义务以及拒不付款对企业诚信经营的影响。经过承办法官4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安徽省某公司放弃利息,赤城县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双方继续维持买卖合作关系。
5月27日,赤城县某公司一次性给付了安徽省某公司全部欠款。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