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崔亮)近日,霸州市人民法院统筹执行力量,打破执行僵局,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执结一起交叉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白某犯交通肇事罪,其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许某、吴某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白某分期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因赔偿款一直未全部给付,许某等人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文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调度,该案交由霸州市人民法院交叉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经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核实,被执行人经济比较困难,确实没有能力将赔偿款全部偿还。执行法官改变工作思路,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对其释法理、讲情理,督促、引导被执行人白某分期履行剩余的13万元赔偿款。眼见白某有意愿筹措款项分期偿还债务,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白某当庭给付1万元,且双方就剩余12万余元的赔偿款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霸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正确把握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情理并行破除执行难题,高效推进“交叉执行”,变执行“死棋”为解纷“活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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