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30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井盖致幼儿受伤引出业主与物业公司新怨旧账

调解员耐心沟通化解纠纷

□ 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牛伟峰

近日,省会裕华区一小区由污水井盖引发纠纷,最终,调解员悉心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4月,省会裕华区某小区居民刘某来到裕华路司法所申请调解,原来,是刘某家幼儿在小区行走时掉入污水井中受伤,治疗花费400多元。刘某认为,孩子的受伤完全是由于物业公司失职导致污水井盖未安装完善引起的,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对伤害发生负全部责任,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孩子受伤治疗产生的医药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接到群众求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决定先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助力群众维权。

为尽快掌握全部事实,高效开展调解,裕华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刘某家中了解情况,没想到还有另一段往事隐藏其中。原来,早在2022年7月份,刘某就曾与小区物业经理温某因小区内商贩缺斤短两问题发生纠纷,当时刘某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将商贩赶出小区,因协商不成造成与温某肢体冲突,刘某将温某打伤并赔付检查费700元。这次又是由于污水车作业完成后未将井盖盖好,也没有将警示牌放至井盖前,导致刘某孩子掉到井里受伤。

在与刘某沟通了解情况后,裕华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赶往物业公司,联系温某了解情况。温某表示,确实存在2022年7月份与刘某因小区内商贩缺斤少两问题产生冲突的情况,当时刘某还将自己打伤,后此事以刘某赔付其700元检查费而告终。但刘某因对物业公司心存不满,从去年到现在一直未缴纳物业费。温某表示,此次刘某孩子受伤后,自己买了鸡蛋、牛奶去看望了刘某和孩子,发现孩子未受什么伤,但是刘某始终不肯罢休。

在充分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后,裕华路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列明物业公司的责任,说明业主、物业双方权利义务。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与劝导下,温某答应将刘某拖欠的物业费减免以赔偿刘某孩子的医药费,并对污水井盖进行维护,刘某也表示对物业公司有了新的了解,对其工作表示理解,以后会正常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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