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洪润)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军地民事检察协作工作,近日,青县人民检察院与青县人民武装部签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协作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服务对象主要是现役军官、军士、军人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维权范围,主要涉及军人军属合法利益的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租赁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婚姻家庭、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抚恤金等领域的民事案件。同时还制定了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法治宣传、涉军信息保密等工作机制,充分落实军人军属依法优先机制,快捷高效办理涉军案件。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