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张新征 记者 刘彬)为做深做实刑事案件诉源治理,增强以案释法成效,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5月27日,定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走进定兴中学,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场在校园里进行的庭审正式开始。定兴中学的900余名师生,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经查明,2022年1月,被告人银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经查,银某名下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1起,涉案金额59万余元,卡内单项流入资金120万余元。
“我知道错了,我自愿认罪认罚。”银某在庭审现场表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银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银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银某的非法获利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现场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观摩庭审的学法方式真实而生动,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提高警惕,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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