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郝晓敏)日前,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栾城镇法庭干警成功化解一起涉外民间借贷纠纷,最大程度减少双方损失,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近日,栾城镇法庭收到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移送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干警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后,发现被告系一名来自某国的公民。原、被告之间存在微信转款,但双方对转款性质存在较大争议,原告主张转款是其支付给被告的借款,被告辩称是原告支付给被告的赔偿款。因被告护照即将到期,如果该案不能及时妥善解决,不仅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同时也会造成被告离境困难,对双方当事人均会产生不利后果,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为最大程度减少双方损失,5月8日7时许,栾城镇法庭干警杜文远、朱梦宇从栾城出发,驱车300余公里前往天津市,找到被告。在充分了解该案事实后,两名干警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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