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5日
第08版:平安·基层

“熊孩子”玩火酿祸端 调解员耐心说理息纷争

□ 张旭

近日,晋州市营里镇某村的小明等三个孩子在朱某家的草料垛旁嬉戏玩耍,点燃了草料垛旁的杨柳絮,引燃草垛及近旁的杨树。村民们发现后,紧急扑救,20多分钟才将火扑灭。万幸的是三个“熊孩子”逃过一劫,但朱某一千余斤草料和两棵杨树烧毁。朱某与三个孩子的监护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便不断找乡政府、村委会调解,要求三个孩子的监护人赔偿草料损失1100元、杨树1200元。

这场纠纷经村委会屡次调解未果,一个月后,朱某与三家仍未达成和解,村委会请晋州市营里镇调委会调解员贾庆章帮忙。

贾庆章上门找朱某商谈,朱某态度强硬,要求对方必须赔偿。贾庆章又找三个孩子的家长沟通。家长们表示都是同村乡亲,朱某居然“狮子大开口”,他们不可能赔这么多。一时间,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贾庆章迎难而上。他多次上门,结合“情、理、法”对双方当事人劝说疏导,向他们阐释民法典相关规定,纠正他们的错误认知,使朱某认识到在空地堆放易燃的草料,既未设置护栏,又未设“请勿玩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也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仨孩子都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玩火引发火灾,存在过错,造成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其家长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对孩子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朱某同意酌情缩减赔偿数额。

在贾庆章帮助劝说下,朱某主动让步,与三家达成和解,接受赔偿600元。家长们向朱某诚挚道歉,三家各自转账给朱某200元,众人握手言和,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一场纠纷至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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