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4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长安区丰收路146号桐兴园14-5-601等2处不动产,住宅建筑面积76.6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3.13平方米。起拍价:576000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伟龙:
本院受理原告武江桃诉被告刘伟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定书(财产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长春宏业通达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宏业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关于申请人石家庄鸿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北京京吉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吉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我院拟委托相关机构对案涉丰田红杉牌车辆现有价值进行鉴定。现向你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报告的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石家庄市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联系电话:0311-66879624)选取评估机构;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到本院执行庭领取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有异议,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们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玉洁、刘亚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张玉洁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293号4-2-702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孙贺刚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87321,特此声明。
刘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5101,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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