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7日
第03版:法案

为多分离婚财产“攒局”造假

6被告人虚假诉讼获刑罚

河北法治报讯 (郑晓瑜 孙冬慧)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名被告人为在离婚纠纷中多分得财产,合伙捏造借款事实,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18年,王某与妻子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间二人共同财产被冻结。为了在离婚纠纷中多分得财产,王某便与朋友商议,由其提供虚假欠条,捏造王某向李某、赵某、宋某、周某4人借款140万元的事实。为印证借款的假象,王某还将欠条内容写为2008年1月至2018年1月,到期本息一次性还清。王某还联系律师张某,告知其实情,聘请张某作为李某等4人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偿还李某等人借款及利息。这一系列操作下来,致使人民法院基于王某等人捏造的事实开庭审理,并作出李某等人胜诉的判决,后王某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140万元欠款及利息。

2023年底,冀州区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该起虚假诉讼线索。经查,该案中4名债权人是在同一天起诉,还是同一名诉讼代理人,出具的证据均只有借条,无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且借条中的内容几乎雷同,开庭时诉讼双方配合默契且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等情况。因而,认为该案具有虚假诉讼的嫌疑,遂依职权自行启动审查程序。

随后,冀州区检察院以该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并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及定罪需要的证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提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防止犯罪嫌疑人消灭证据、串供等意见。通过及时固定证据,搜集几人的通话记录、互相形成印证的笔录,确定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都有涉及虚假诉讼的主观故意。

查明案件事实后,冀州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督促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纠正错误判决。再审检察建议很快被法院采纳,法院启动再审后,最终以涉嫌虚假诉讼罪,依法对6名被告人作出七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罚款5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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