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7日
第03版:法案

两公司因合同履行起纷争 法官抽丝剥茧调解促言和

河北法治报讯 (孟影)定作加工买卖合同,因设计方案时常修改,极易引发纠纷。前不久,黄骅市人民法院就办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原、被告两家公司在定作加工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纷争,承办法官针对双方激烈的矛盾争议,从双方利益出发,反复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

2023年3月,原告甲公司和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由乙公司依照合同和图纸向甲公司提供定制地桩。随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供货数量、地桩规格以及单价等进行重新确认。依照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甲公司支付货款265万余元,乙公司相继向甲公司提供地桩42800支。

后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提供的30950支地桩不符合合同及图纸要求,为此向乙公司出具工作联系函,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未供货货款。乙公司收到联系函后停止了供货,但未退还相应货款。甲公司认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桩自购材料进行二次加工,造成了相应的损失,因此诉至黄骅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未供货货款并赔偿损失共计62万余元。

面对甲公司的起诉,乙公司认为,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制作并提供的货物,部分货物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系因其对设计要求进行了更改,己方并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应继续履行。双方当事人各说各理,争执不下。

对此,办案法官从维护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力争快速高效化解矛盾。办案法官首先围绕定作加工买卖合同的特点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让双方正确认识合同履约存在的争议,随后直指双方履约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指出原告对设计图纸进行二次修改,但双方并未商议好最终设计版本,双方对设计方案的一再交涉耽误了剩余成品交付,双方均存在过错,也都产生了损失。同时引导双方正视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偏差,从维护交易信誉的角度拿出诚意来解决问题。其间,由于甲公司远在青海,办案法官通过线上质证、沟通等方式,为其解决路途遥远、案件证据量大的困难,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最终,经过办案法官的反复沟通协商,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乙公司一次性退还货款20万元,甲公司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双方握手言和。目前,案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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