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赵林楠)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雨禾”未检工作室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湖南省郴州市仙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为了对一起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工作,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启航,相隔千里的两地检察院本着方便未成年人帮教的目的,决定由满城区检察院“雨禾”未检团队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该案中,涉罪未成年人李某是在保定市满城区上学的一名学生。上学期间,其受犯罪分子蛊惑,被胁迫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触犯了法律,被湖南省郴州市仙台区公安机关抓获,后被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案发后,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且表示深刻忏悔。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湖南省郴州市仙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个月的考察期。
考虑到涉罪未成年人长期居住生活在保定市满城区,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同时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因往来两地考察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办案干警在听取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后,决定委托满城区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代为开展异地帮教考察。
为使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学校和社会,5月27日,满城区检察院“雨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深入了解他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心理状况,询问其是否遇到困难和问题,并结合他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条件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同时,积极向涉罪未成年人普及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告诫其改正不良行为习惯,鼓励其认真学习,努力成才。李某非常感谢两地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教导,表示一定会好好接受帮教,早日重新回归校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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