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柳红领)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我省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城墙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8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文安县古城墙,始建于隋朝,被文安县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3年5月18日,有网民反映文安县古城墙东城门段被违法占用,建设建筑物并设置了变压器、燃气管道、电线电路、宽带网络线路等设施,珍贵的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
接到线索后,文安县检察院利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享的卫星遥感系统精准选点定位,对发现的违法点位予以精准标注,制成“文安县古城墙航拍示意图”;走访相关行政机关调取不动产证明文件,确定占用古城墙原址的建筑设施均属于违法建筑。2023年5月23日,文安县检察院对相关行政部门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时采取科学、有效措施保护古城墙;对单位或个人损害文物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2023年10月初,经调查核实,相关行政部门并未及时整改,已经制定的整改方案也并未实际履行。10月27日,文安县检察院依法向文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相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相关行政部门继续履行保护职责,对重点区域进行专业的修复;对残存的古城墙遗址设立保护标识;对破坏古城墙、占用古城墙保护区域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2023年12月29日,文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相关行政部门未提出上诉。
判决后,为助推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文安县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反映本案线索的群众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定出台《文安县古城墙保护规划》《关于文安县城墙实施城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城(城墙)长制监管机制,成立县、乡、村城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要同级领导担任,村委会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形成了长效保护机制,为充分挖掘古城墙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文安县检察院综合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卫星定位、无人机航拍等办案新手段展开调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通过公开听证推动党委政府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聚多方合力破解文物保护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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