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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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赶大集” 送上“法治礼”

图为干警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河北法治报记者 王智勇 摄

□ 河北法治报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赵灼涛

“快来瞧,襄都法院支摊啦!”日前,在晏家屯大集上,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的宣传横幅刚拉上,就聚拢来好多群众。“‘摒弃天价彩礼,打造新时代婚俗’,这横幅写得真好,现在的彩礼钱是真不少啊!””咱听听这法官是要‘卖’啥?”集市上的群众一边小声议论着,一边往前挤。

晏家屯每逢农历一、六开集,集市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为何选择在大集上“支摊”?襄都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铁军说:“集市上人多,普法宣传效果更好。这次选定的晏家屯大集位于城乡接合部,留守儿童比较多。对此,我们组织了12名干警前来,重点宣传摒弃天价彩礼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

“您好,给您一张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单。我们要注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孩子内心,拒绝‘棍棒教育’……”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侯子轩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并结合工作中办理的典型案例耐心释法。其他干警也纷纷为群众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条款,以案释法,剖析案件中家长存在的教育方式不当、监护责任缺位等问题,引导家长承担教育主体责任,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增强监护意识和教育主动性。

“法官,我问问你,离婚以后彩礼是否还能返还……”“您宣传的这是好事儿,可多高的彩礼算是高呀?有的地方要18.8万元算高不?”“‘三金’算不算彩礼?”群众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发问。“关于彩礼,最高法院有了司法解释,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提倡过高彩礼,以前讲究过错原则,可能给了彩礼不退了,现在要抵制不良观念,要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东郭村法庭庭长房伟耐心地向群众解释说。

不一会儿,干警们身边围起了越来越多的群众,他们每个人都在问问题,即使干警手中的宣传单发个不停,嘴里不停地“蹦”着法律法规,还是无法满足群众需要。

很快,带来的宣传单发完了,干警解答问题却让大家意犹未尽。大家围在干警身边,久久没有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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