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郭腾旭)“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6月11日,7名农民工握着赤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21年4月,岳某等7名农民工到赤城县某矿业公司从事不同的工种劳务,至2023年7月,该公司拖欠岳某等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万元。在多次向矿业公司索要工资无果后,岳某等7名农民工于今年4月诉至法院。5月8日,赤城法院判决被告矿业公司给付所欠原告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万元。因被告未按期履行,7名农民工于6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该案系农民工讨薪,赤城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并对该公司相关账户进行冻结。
6月11日,执行法官将被告公司负责人传唤至法院,经过释法说理,其负责人当场将6万元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法官在确认案款到账后,当天为岳某等7名农民工办理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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