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公告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公告

编号:2024005号

杨学民:

我局于2024年5月31日做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003号),作废你魏国用(2014)第0009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你,但你不配合签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003号),因不知道你通讯地址,无法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003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003号)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3号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1 杨学民魏国用(2014)第000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魏县天龙建材市场东北角1353.23平方米商业

如对本公告不服,可自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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