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8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法润青禾 护“未”成长

图为6月7日,在旧治乡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站,检察官和乡党委书记就如何发挥好阵地作用进行交流探讨。 河北法治报记者 杨相民 摄

□ 河北法治报记者 杨相民

“孩子这一年来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考上一所重点大学没有问题。这要感谢你们,没有你们的帮助就没有孩子的今天!”6月7日上午,大名县的陈女士把孩子送进高考考场后,赶到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拉着检察官赵曼的手,激动和兴奋之情洋溢在脸上。

陈女士的侄子陈某自上初中开始就由陈女士照顾。2023年10月,陈某由于一时冲动,涉嫌犯罪。检察院了解到陈某无主观故意,且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上进,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检察官一边联系县教育部门为陈某转学,一边对其做心理疏导,使其放下思想包袱、丢弃顾虑,保持住了良好的学习势头。

在大名检察院采访,记者发现这种情况不乏其例。

一直循规蹈矩的冀某,上高一时偶然参与抢劫同学的手机变卖用于吃喝。检察院全面调查后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方面帮其跟被害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帮助其调换学习环境、激发其学习兴趣。后来冀某步入了大学校园。

随着留守儿童的增多、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错、犯罪现象屡屡发生。

“未成年人就像青嫩的禾苗,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必须精心履职,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并行,不断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使他们成为祖国发展的栋梁之才。”在大名检察院专题工作会上,该院党组为未检工作定下了基调。

工作实践中,大名检察院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如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没有发生新的违法犯罪,就不再起诉,尽可能避免贴上犯罪“标签”。

2022年3月,大名检察院牵头,联系县妇联、教体局等,成立了邯郸市首个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推动对“问题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实行“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度,有力促进了“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6月7日,在大名检察院办公室,《大名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实施办法》《大名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实施方案》赫然入目,这是前不久由大名检察院牵头联合9个相关县直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

“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是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时机或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可能会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副检察长晋爱红说,检察院在这方面做了深入探索。

从两份文件中看出,大名县针对罪错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罪错程度,明确不同的部门、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不同的层级矫治,并且在乡镇初步建立了两个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站,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大格局形成。

大名县妇联主席赫楠被这种氛围深深触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大名检察院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形成了预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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