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徐洋)日前,女子魏某醉酒驾车被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而其车上还载有自己的孩子。
据了解,魏某醉酒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至怀来县沙城镇府前东街双语小学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6.81mg/100ml,属于醉驾。民警询问时,魏某称,她从饭店吃饭喝酒后出来,先是带着孩子和丈夫去了趟医院,丈夫下车后自己驾车带着孩子准备回家时被查获。在去医院抽血的路上,民警说:“你喝了酒还带着孩子开车,真是胆儿大,都替你感到后怕。”魏某这时还问民警有没有事,自己还能不能回家哄孩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魏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魏某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可能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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