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9日
第04版:民生

本诉反诉针锋相对 法官释法说理齐化解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田勇 杨艳坤 )日前,安国市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我不再继续租了,你应该给我退租金。”“你把我的房子都改造了,我要求你恢复原状。”6月12日,原告汪某(承租方)与被告谢某(出租方)在安国法院吵得不可开交。原来,二人曾签订一份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被告的房屋用于餐饮经营,租期为5年。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因经营不善,不再租赁该房屋,双方就租金返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租金1万余元。而被告在收到诉讼材料后,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把已经改造的房屋恢复原状。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着手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矛盾比较尖锐,承办法官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多次通过电话及面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原告称现在不再租房屋,被告应当返还剩余租金,且被告扣押着当时投资饭店买的桌椅、板凳、冰箱等诸多设备,都应返还。被告则称原告已经对房屋进行了改造,若租赁终止,需要给付房屋恢复原状的费用。因恢复原状的费用无法确定,法庭对此进行了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一方面从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等角度,向原告讲解了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恢复原状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解释返还原物的法律含义、该案中的法律关系。通过承办法官不断与双方沟通,原告和被告彼此之间的对立情绪也逐渐化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返还的租金抵顶部分恢复原状的费用,原告另行给付被告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万元,被告协助原告将有关设备、物品取走。原告当庭将案件款履行完毕,此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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