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鹏
“我们小区的现场制售水机安装了公示栏,经营者、管理人员、巡查及水质检测信息都向居民公开了,设备的卫生状况也比以前改善了很多,这个水我们喝着更放心了。”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刘先生向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反馈道。
今年4月,渤海新区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宣传过程中,接群众反映某居民小区制售水机卫生状况差的问题。接到线索后,检察干警随即对辖区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一些小区制售水机存在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未按照法律规定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工作人员健康证等信息,部分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水质检测,设备安全防护门内卫生状况差,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
固定证据后,渤海新区检察院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督促制售水机经营者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信息公示、按周巡查、水质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等要求。截至2024年5月底,相关制售水机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同时监管部门也健全了执法巡查机制,强化对制售水机经营者的监管,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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