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治报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李海博
“他弄坏了我的麦子,我要起诉他!”6月12日临近中午,在深州市人民法院辰时法庭,一名赤着双脚、满脸汗水的中年男子对着接待他的法庭干警喊道。在他的身旁,还站着一位同样汗湿衣衫的瘦削男子。
经法庭干警询问,中年男子道出了事情的原委。该男子系深州市辰时镇某村村民刘某,一旁的男子张某则是刘某雇佣前来收割小麦的。在收割过程中,因张某驾驶的收割机发生故障,致使作物收割不净,收割后的小麦大量散落,难以收拾,刘某当即要求张某赔偿其损失。张某同意赔偿,但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多少存在较大分歧。眼见协商无果,刘某拦住张某不让其离开,并将张某驾驶的收割机留置在自己的麦田边,随后报了警。派出所民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毫不退让,调解以失败告终。于是,刘某拉着张某顶着烈日从事发现场赶到辰时法庭求助。
了解案情始末后,考虑到事情的紧迫性和特殊性,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干警当即决定和当事人一道前往收割作业现场进行实地勘验。
来到事发麦田后,法庭干警在双方亲属的共同见证下,对现场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干警们发现,麦田中部分区域确有收割后散落的小麦,但散落小麦的地块面积并不大,散落小麦的分量也难以估算,损失的具体数额也无从计算。勘验完毕后,法庭干警随即招呼双方当事人在田间地头进行调解。
针对刘某提出的较高赔偿金额要求,法庭干警结合勘验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其作了详细的释法说明,刘某原本强硬的态度出现动摇,同时降低了心理预期。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又经历了几番“拉锯”。最终,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同意和解,张某赔偿刘某损失600元,刘某不再追究。
当日,在法庭干警和其余在场人员的见证下,张某当场给付刘某赔偿款,法庭干警出具了调解笔录,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着办案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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