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张世杰)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纳出金融类广告十大注意事项,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识别防范非法集资广告和违法金融投资理财广告意识,注意防范相关安全隐患,理性投资消费,守好个人钱袋子。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含有或涉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等内容的广告是禁止发布的,广告发布方应自觉遵守规定,广大群众要注意甄别,避免上当受骗。
在金融类广告中,应当明示相关风险及责任承担,不得出现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假借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进行金融广告宣传。
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文具、校服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发布向未成年人发放贷款的内容。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
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应当引导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理性投资及融资。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