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0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沧县检察院巧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化解矛盾纠纷

河北法治报讯 (李冲)“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解决了多年的纠纷,以后再也不会跟邻居闹别扭了。”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王某来到沧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当面致谢。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沧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苏某故意伤害案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功促成和解,化解了矛盾纠纷。

苏某与王某二人系邻居,宅基地边界存在多年的争议,为此,2022年7月苏某大打出手,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沧县公安局将该案报请沧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苏某多次向检察官表示认罪悔罪,希望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一方却因身体受伤,多年积怨,怒气难消,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虽然经过几次沟通,但仍然无法促成赔偿谅解。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苏某主观恶性小,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更重要的是该案系因宅基地纠纷引发,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不能化解矛盾,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从根源上解决纠纷,检察机关决定适用保证金提存制度,当犯罪嫌疑人在公证处缴纳15万元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苏某的决定,同时积极向被害人释法说理,详细介绍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打消了被害人的顾虑。

2023年1月份,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如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成为了该案件办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实地走访和询问附近村民与当地村委会干部,发现双方多年因为宅基地纠纷发生多次争执。

为此,检察官以化解矛盾为落脚点,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组织了多次调解,最终于2024年1月份成功化解纠纷,二人签订了邻里纠纷和解协议,就房屋建设、排水和出行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双方之间的矛盾从根源上得到消除,被害人自然也就接受了苏某的赔偿并对其谅解,最终苏某也获得了从轻处理。

沧县检察院通过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为案件调解赢得了时间和机会,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6-20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3592.html 1 沧县检察院巧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化解矛盾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