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曲周县人民检察院 范清雪
“检察官您好,我放假回家了,妈妈包了我爱吃的粽子,真香啊。”近日,我收到了曾经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发来的信息,欣喜之余,思绪将我拉回一年前的夏天。
小明是个“问题”少年,让父母感到很无奈。初次在曲周县人民检察院见到我时,他啜泣地说:“我是个父母都不愿管的小孩儿,你们和我非亲非故,还这么关心我,我一定好好改正错误……”
2021年9月,当时正在读初中的小明,成天和几个朋友四处玩乐,在朋友的影响下开始迷恋网吧游戏、文身、抽烟。因为没钱给游戏充值,小明就从手机店盗窃手机、从乘坐的火车上窃取他人行李箱。案发后,虽然父母帮他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也取得了谅解,但是他没有吸取教训。2022年6月,他又因哥们儿义气参与打架致伤他人,被公安机关送进了看守所。小明感到深深的懊悔,却不知道如何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爸爸妈妈也伤透了心,不愿多看他一眼。
2022年10月,案件受理后,我凭以往的经验总觉得这个案子不是简单走个程序就能了事的。带着这样的想法,我深入小明曾就读的学校、社区、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小明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原来,在小明上幼儿园时,父母就外出打工,把他交给爷爷奶奶照顾,他每年仅过年过节能见到父母。虽然爷爷奶奶对他很好,但每每看到小伙伴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回家时,他心里就特别难受,幻想着有一天能够有爸爸妈妈的陪伴,那才是自己心目中的“家”,可惜直到读初中,也没有实现这个愿望……
小明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我及时对他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一次次与其父母沟通,使他们认识到对小明的关爱欠缺、家庭教育不到位是导致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后,为了更多地陪伴小明,妈妈也从外地回来重新找了份工作,还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2022年11月,小明的妈妈陪着他一起到邯郸市曲周县检察院接受讯问时,我不仅给小明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还向他介绍了很多“亡羊补牢”的案例,使他懂得了一个人做错了事,只要肯接受意见,认真改正就不算晚的道理。那天,小明的妈妈在我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说都是她的错,是她忙于打工挣钱,疏忽了对小明的教育,现在明白了,孩子的成长无法重来,回到家乡工作后会尽力给孩子一个温暖有爱的家。
考虑到小明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为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2022年12月,遂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那天,我带小明和青少年司法社工见了面,开启了对他的“帮教旅程”。
考验期内,小明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也主动参加社工老师组织的线上读书打卡和公益志愿活动。我也时常给他发微信、打电话,鼓励他一定要自食其力。于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小明找到一份售楼部保安的工作。虽然每天工作很辛苦,但他感到无比的充实和幸福。2023年6月,曲周县检察院对小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2023年春节期间,小明用挣来的工资给爸爸妈妈购买了一个精致的剃须刀和一条漂亮的围巾,收到礼物后,爸爸妈妈开心极了,夸他是个爱劳动、懂事孝顺的好孩子。
如今,小明也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他表示一定要珍惜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遵纪守法,好好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我们都希望孩子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家庭是未成年人栖息的港湾,家庭保护处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首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缺位、监管失职等情况,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司法阳光温暖每一个少年的心灵,照亮每一个少年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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