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馨元
“陈庭长,我要谢谢你,钱我拿到了。说起来我很惭愧,因为这期间我对你的态度有急躁、有疑问,甚至有不满,但是你对我的态度始终那么有耐心,是真心疼我们老百姓。”6月18日一大早,当事人王菊红(化名)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向法官陈健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然而就在十天前,王菊红还在投诉陈健拖延办案不作为。
事情还要从5年前说起。2019年7月,王菊红与李俊生(化名)登记结婚,李俊生与前妻育有一女李艳(化名)和一子李伟(化名)。李俊生常年在船上打工,2022年7月21日在工作中突发意外死亡。意外发生后,船主一次性赔偿家属60万元,并将款项打入了李艳的账户。
李俊生的意外死亡引发了王菊红与继子女的财产纠纷,双方矛盾加剧。李艳姐弟曾经提起诉讼,但在起诉10余天后申请撤诉,经过当地调解委员会和双方亲属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4月,王菊红向法院提起共有诉讼,要求李艳姐弟支付相应赔偿款。该案由法官陈健主办,经多次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李艳向王菊红支付李俊生死亡所获赔偿金20万元。李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李艳姐弟未主动履行,王菊红于2023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采取系列执行手段,仅取得案件款2万余元。鉴于一审中查明李艳取得赔偿金后向案外人转账60万元的事实,王菊红认为该转账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债权,于是于2024年1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李艳向案外人转账的行为,并返还相关款项。该案尚未审结,王菊红又另案起诉继承纠纷,要求依法分割李俊生的遗产,两案均由法官陈健审理。
陈健综合考量,本案中继母与继子女因财产纠纷已经产生三个案件,并衍生二审和执行程序,如果当前的撤销权之诉和继承纠纷以判决方式结案,不利于双方的情绪疏导和纠纷的实质化解。
于是,陈健继续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尝试为当事双方做调解工作。虽然已经写好了判决,但陈健在审判期限内还想再努把力调解。这引起了当事人的误解,为了给法官施压,王菊红以陈健拖延办案为由向法院进行了投诉。
针对王菊红的投诉,陈健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消除当事人误解的最好办法还是圆满化解纠纷,这就需要把两个审理中的案件和一个执行案件全盘考虑,为当事人省去程序上的周折,使解决方案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为此,陈健联合执行主办法官和双方代理人继续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陈健真诚朴实的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感化了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王菊红同意做出适当让步,放弃了对部分遗产的继承,而李艳也同意尽快将剩余17万余元赔偿金及相应遗产份额履行到位。
6月14日,双方就继承纠纷一案达成调解,王菊红就债权人撤销权一案申请撤诉,李艳当日将案件款17万余元及相应遗产份额一次性履行完毕,三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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