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法官柔性执法,避免了离异家庭矛盾升级恶化,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郭某的父亲与被执行人孙某离婚,协议约定郭某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自理。后郭某因生病花费巨大,经法院判决孙某应向郭某给付抚养费7万余元,孙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和耐心疏导的方式,多次与郭某的父亲和孙某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孙某当场向郭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6.5万元用于郭某的后续治疗。 孟翔 刘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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