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杨艺伟)6月13日,高速交警深州大队民警在辖区饶阳收费站开展夜查集中统一行动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内堆满了建筑板材、装潢工具材料等货物,后排还有一名乘客坐在板材上面,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当天,驾驶人李某与两名工友从北京房山出发到衡水饶阳进行装修施工,由于车内货物较多,一名工友索性一路坐在车后排板材上,未做任何固定措施,不料行驶至收费站时被民警看到。
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为其讲解了“客货混载”的违法性及危害性。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责令其将乘客和车上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示:
“客货混载”一旦遭遇突发情况,货物将变作利器威胁车内人员安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另外,车内堆满货物,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野,存在驾驶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客货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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