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高琼)“我布置捕鸟网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果树,不知道这种行为会触犯法律。感谢检察机关的普法和对我作出从轻处理的决定,我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6月20日,在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开在某村一果园里的听证会上,果农任某表态道。
据悉,任某出于保护其承包果园内桃子的目的,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在桃树园内架设捕鸟网,被捕的多只鸟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任某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望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并综合分析任某的主观目的、危害后果、认罪悔罪表现、经济状况等因素,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经过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和讨论,参会人员均表示:任某的主观恶性较小,积极进行生态修复,认罪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听证会,使旁听村民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鸟类资源的重要性,也更加了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定市关于禁猎区、禁猎期的相关规定。大家纷纷表示,会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野生动物保护义务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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