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审结了王某、张某分别诉某公司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系企业,在调解沟通的同时,积极准备开庭事宜,压缩各环节周转时间,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时长。庭审中,了解到被告企业对借款的事实认可,只是资金无法周转,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沟通换互解,以情理促互谅,并提出有效的调解方案。最终,二原告均与某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周素青 尹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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