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予以公告,驾驶证逾期未换证130425❋❋❋❋❋❋❋❋0654等4785个;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130125❋❋❋❋❋❋❋❋7019等15个;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142225❋❋❋❋❋❋❋❋5515等25个;70周岁以上C3C4证注销132323❋❋❋❋❋❋❋❋0110等22个;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注销130107❋❋❋❋❋❋❋❋0327等235个;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232102❋❋❋❋❋❋❋❋4010等255个;公告驾驶资格作废130124❋❋❋❋❋❋❋❋1816等11个;C5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注销130182❋❋❋❋❋❋❋❋6623共1个;吸毒注销驾驶证130126❋❋❋❋❋❋❋❋3088共1个。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站(www.hbgajg.com)进行查证。特此公告。
2024年6月26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网上刊登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临界报废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4489V(大型汽车)、冀AQ058Y(小型汽车)等2008辆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冀AR4029(大型汽车)、冀AFT753(小型汽车)等共3066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YK194(大型汽车)、冀AM531M(小型汽车)等共19050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冀A2B238(小型汽车)等1335辆机动车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冀AG00771(营运黄牌)等15709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电动自行车号牌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特此公告。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