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决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扣留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以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扣留、刑事案件扣押的,当事人逾期不来领取的车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车辆合法证明及相关手续到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处理扣留车辆。
2、公告期满仍不前来处理的,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依法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井陉矿区交警大队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路与平涉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11-85858993
车辆明细:
序号 车辆号牌
(或自编号)
扣留时间扣留地点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识别代码现存放地点1KQSG0012023.9.4矿区平涉路与金川路交叉口自行车粉色663B3289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2KQSG0022023.10.24矿区石钢8号门北100米处电动二轮车小刀黑色LK7NWCJ08M1183902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3KQSG0032023.12.2矿区南纬路与贾凤路交叉口东100米电动二轮车新日黑色LXRBA3GRXLT009409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4KQSG0042023.11.22矿区皇冠小区内道路电动二轮车钻豹黑色LU5RMC097L1308800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5KQSG0052023.10.8矿区贾凤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电动二轮车新日黑色037221847311936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6KQSG0062023.9.28矿区红房街与凤中路交叉口二轮摩托车嘉陵黑色LAAAAKDLXC0015445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
序号 车辆号牌
(或自编号)
扣留时间扣留地点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识别代码现存放地点7KQSG0072023.10.4矿区云凤路与凤中路交叉口二轮摩托车豪爵紫红LC6XCHX2370055740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8KQSG0092023.10.7矿区北环物流通道冯家沟村路段电动三轮车红GQ20190636426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9KQSG0102023.10.5矿区贾凤路与岗头路交叉口电动三轮车捷马红色YD2230620135087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10KQSG0082023.12.27矿区冯家沟村西侧500米手扶拖拉机红色无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11KQSG0112023.10.31矿区平涉路与中乐村交叉口农机三轮时风蓝色L7STBC226M1C16129井陉矿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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