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可心 刘明洁)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完善社会综合治理,6月21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书。
近期,香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京哈高速香河段存在以“大车小标”等方式逃交高速费的管理漏洞,扰乱了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正常秩序,给公共财政造成经济损失。制发检察建议前,承办检察官与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的负责人及高速交警座谈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
6月21日,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此次送达检察建议的目的和意义,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围绕检察建议书中载明的职责范围、建议内容进行释法说理。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积极落实检察建议,针对建议内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积极尽职履职,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共治合力,确保车辆通行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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