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
第04版:民生

法院“帮大哥”巧解家具定做纠纷

河北法治报讯 (李忠勇 高风庭)6月27日,井陉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过释法析理,巧妙调解一起因当事人订立合同不明确引起的纠纷,体现了法院“帮大哥”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智慧和能力。

5月25日,居民于某向井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与某家具厂的订货合同,并退还货款8000元。

调解员接到此案后,经过了解获悉,今年4月5日,于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某家具厂老板联系,得知该厂能定做板材为某品牌的家具,且环保等级达到国家标准,于是便与家具厂老板达成了定做上述品牌家具的意向,并说过几天亲自去看一下。4月15日,由于于某忙生意没时间,就让妻子代表自己到家具厂订货,不巧那几天正好这几个品牌的板材缺货,家具厂老板就让于某的妻子看看其他板材有无合适的。经过筛选,于某的妻子看中了一款质量和颜色都比较满意的板材,并向厂家下了订单,同时厂家也将订单用手机微信发给了于某。订单只写明了板材的颜色和家具的大小尺寸及总价款,并没有标明是什么品牌的板材。于某心想一定是自己和厂家以前确认的品牌,况且自己的妻子亲眼看了,一定错不了,所以也没有再次确认,当即向厂家手机转账8000元货款。

5月15日,取货时间到了,于某来家具厂验货,发现家具所用板材并非自己所要的品牌,当即表示不接受已做好的家具,坚决要求厂家退钱。但是,“木已成舟”,家具厂老板认为于某找事,当即表示不可能退款。

调解员仔细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后,为调处此案,认真进行分析,分别指出双方当事人各自存在的问题。于某的错误在于自己没有亲自到现场订货,而是让不懂行的妻子代替,当妻子订好货且厂家把订货单发给于某后,于某没有再次确认板材的品牌,当即就交了货款,造成厂家按订单生产。对厂家来说,虽然于某的妻子到现场亲自看了,但由于其不懂品牌、环保等级这些行业术语,厂家也没有与于某进行有效沟通,而且订单上也没有注明品牌,造成于某误认为是自己想要的品牌。

经过劝说,调解员提出了于某接受已做好的家具、厂家把做家具的利润让出来退给于某的方案。对于某来说,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品牌,但这套家具的质量和颜色也都不错,环保也达到国家标准。对厂家来说,虽然没有挣到利润,但也没有什么损失,就当这件事是对厂子的一次教训,为以后规范管理提了个醒。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厂家退还于某1500元,于某接受已做好的家具,纠纷得以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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