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韩明)巨鹿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危化品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综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磋商会议等方式,为消除危化品安全生产隐患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4月的一天,检察官们在例行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县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一旦这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对员工和社会的一种保障。为了查明真相,该院调取了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名单,还向县域内的6家保险公司调取了“安责险”投保名单。通过自建的大数据监督模型,该院筛选出了未依法投保的企业,经过逐一走访核实,最终确认有14家成品油经营企业未依法投保“安责险”。
面对这一情况,检察官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县应急管理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阐明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县应急管理局召开磋商会议,厘清了工作职责,建议其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全域危化品企业投保“安责险”专项行动,加强监管和普法宣传。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向相关企业发出了督促投保的通知,并跟进监督。目前,该14家成品油经营企业均已投保“安责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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