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
第03版:法案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警大队关于依法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案件所扣留机动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警大队决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扣留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以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扣留、刑事案件扣押的,当事人逾期不来领取的车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车辆合法证明及相关手续到长安交警大队处理扣留车辆。

2、公告期满仍不前来处理的,长安交警大队依法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长安交警大队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70号

联系电话:0311-85858530

车辆明细:

序号车辆号牌(或自编号)扣留时间扣留地点车辆品牌车身颜色车辆类型现存放地点1长安2300012023年7月23日东垣恒西红旗黑色小型轿车庆海停车场2长安2300022023年8月1日新城观天下东风白色小型面包车庆海停车场3冀A83C40(临)2023年8月2日志远高远森霖城金杯灰色小型面包车庆海停车场4长安2300032023年8月2日桃园不锈钢市场江铃白色轻型箱式货车庆海停车场5长安2300042023年8月3日水源路92号博雅盛世吉利黑色小型轿车庆海停车场6长安2300052023年8月7日十里铺30号商铺金龙白色中型客车庆海停车场7长安2300062023年8月13日太行西塔口五菱灰色轻型箱货车庆海停车场8长安2300072023年8月19日十里铺与北源路五菱灰色小型面包车庆海停车场9长安2300082023年8月20日解放东柳东风灰色轻型厢货车庆海停车场10长安2300092023年9月7日宝源东城贸易城江淮灰色小型客车庆海停车场11长安2300102023年9月10日青翠绵河日产桂冠白色小型轿车庆海停车场12长安2300112023年10月15日古城山水家园驭菱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庆海停车场13长安2300122023年10月26日古城高营长安欧诺白色小型面包车庆海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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