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国力)日前,巨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矛盾纠纷,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认识到错了,不应该在微信群里辱骂别人。”“我也是,不应该动手打人的。感谢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了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张老伯和刘大哥从检察官手里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动容地说道。
张老伯和刘大哥是对门邻居,两家因历史遗留问题,平日里常有摩擦,关系并不和睦。2023年8月,张老伯儿子小张在微信群中对刘大哥进行言语攻击。2023年10月的一天,刘大哥回到家后,去张老伯家中理论,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老伯及其儿子小张、刘大哥及其父亲刘老伯动手打架,打架过程中张老伯将刘老伯打成轻伤一级,刘大哥将小张打成轻伤一级。
2024年4月,案件移送至巨鹿检察院。考虑到移送审查起诉之前,虽双方已达成和解,但两家人矛盾并未真正化解,为避免在办理案件中两家人再次发生冲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经商议,决定指派两名检察官办理案件,缓解双方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在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虽然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打架的事实,但双方当事人均不承认将对方打伤,双方谁也不愿意先低头。经过办案检察官不断释法说理,双方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打人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双方都有较好的认罪基础上,该院举行了公开听证,并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双方相对不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引导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构建良好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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