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网络平台培训及网络账号代运营的服务合同纠纷。
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涉案标的额不大,虽合作失败,但被告也有各种付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仔细审查双方合同的履行情况后,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力劝双方换位思考,共同追求更加长远的利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合作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支付合作款项,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互联网新业态所产生的履约纠纷愈发常见,建议消费者尽可能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培训机构,签订书面的培训合同,对培训课时、培训方法、培训效果作出详细约定。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履约内容,避免工作内容遗漏,若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变更约定内容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防止双方合法利益受损。
孟翔 宋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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