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钱东晖)7月2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及彩礼返还等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2023年11月初,张某与许某经人介绍相识,2024年1月2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前许某给付了张某彩礼16.8万元。婚后张某与许某争吵不断,未建立起夫妻感情。6月11日,张某以“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无感情基础”为由,向阳原法院起诉离婚,后案件流转至化稍营法庭进行诉前调解。收到案件后,法官仔细阅卷并与当事人电话联系。许某开始并不同意离婚,但是自己也知道张某离婚意愿强烈,两人在一起生活的可能性不大,后表明只要张某退还给付的彩礼16.8万元,自己就同意离婚。
经了解,张某与许某认识1个多月就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分居生活,现双方就彩礼退还事宜争议较大。为妥善化解这起纠纷,法官一方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线上+线下”及“背靠背”调解,另一方面积极释法明理,告知双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许某提出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7月2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庭返还许某彩礼16.8万元。至此,该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