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9日
第04版:民生

法官携手民警调解伤害案件

河北法治报讯 (朱婧伟)有问题找民警,打官司找法官,可现在有一件事情,竟然是民警和法官一起来帮忙解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事人黄某某与许某某在工作中产生纠纷,随后发生伤害事件。报警后,双方情绪一直比较激动,经多次调解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翔派出所启动纠纷联调机制,及时联系裕华法院法官赵美玲对该案进行沟通探讨。

为彻底将涉及的行政治安处罚及后续涉诉的民事赔偿一并解决,从源头上化解纠纷,近日,赵美玲决定与办案民警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办案民警、赵美玲和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都坐到裕翔派出所平安茶馆。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考虑到案件争议较大、到场人数较多,赵美玲和办案民警见状,立即将双方分开谈话疏导。

赵美玲首先对受害人许某某受伤表示同情,随即查阅公安卷宗,查看伤情现状、提交的病历及相关索赔项目等有关证据,向许某某说明调解的好处,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向其释明各项损失的认定依据及赔付标准,并讲解调解不成进入诉讼阶段所面临的消耗时间、精力及打官司的风险。听到这儿,许某某及家属都沉默了。赵美玲看到事情有转机,赶紧趁热打铁释法明理,许某某及其家属主动降低了索赔数额。

受害人一方的工作有了成效,赵美玲和民警调解的信心又多了几分。他们来到另一方当事人处,当事人及其家属表示,确实造成了受害人受伤的结果,愿意赔偿部分损失,但受害人一方主张的金额过高,自身能力有限无力赔付。赵美玲说:“损害的事实已经产生,如果现在不能达成一致,受害人最终会起诉至法院,主张法律规定的各项赔偿,到时候可能会增加更多的成本,数额比现在更高。”当事人及其家属被法官的诚意所打动,请求民警和法官再去做工作,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方。

就这样,赵美玲结合实际工作以案说法,讲解了人民法院处理类似纠纷的裁判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性方式化解纠纷,派出所民警从行政处罚方面分析当事人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的过错,双方最终各退一步,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在赵美玲的见证下,民警主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受害人许某某一次性拿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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