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润琦)“把孩子送到午托机构吃饭,一直担心食品安全问题,现在午托食品安全有保障了,食材采购每天公示,食品也有48小时留样。孩子们吃着安全,我们家长也安心。”7月5日,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抽查几处校外午托机构,就此前发现的餐饮安全问题开展“回头看”时,一名学生家长说道。
今年4月,涉县检察院接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线索,群众反映校外午托机构餐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行动,历时20余天,对辖区内午托机构食品安全问题走访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县域内部分午托机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有些校外午托机构卫生条件差、无餐饮经营许可证;部分午托机构对自身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知不足,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材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还有的午托机构未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无48小时食品留样、库存“三无”产品等问题,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易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调查结束后,涉县检察院就上述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后,涉县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家监督管理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摸清辖区校外午托机构底数和现状,加强托管机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督促校外午托机构规范经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单位形成监管合力,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午托机构,共检查午托机构118家,现场整改36家、下达责令整改13家、立案查处3家。目前,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校外午托机构存在的问题均整改到位。同时,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校外午托机构监管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