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刘永茂:
本院在执行李磊申请赵芳芳、刘永茂欠款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冀0105民初98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申请人李磊向法院请求追加赵芳芳配偶田鹏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105执959号执行案件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忠武:
关于申请人武强县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我院拟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名下车牌号为冀G900V2吉利牌小型汽车一辆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报告的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石家庄市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联系电话:0311-66879624)选取评估机构;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到本院执行庭领取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有异议,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们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强:
关于申请人张兵强与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我院拟委托相关机构对你、高翠丽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55号悦城9号地块3号商业0107号不动产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报告的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石家庄市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联系电话:0311-66879624)选取评估机构;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到本院执行庭领取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有异议,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们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迁西县鑫岩矿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孝平与你(单位)工伤补偿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迁劳人仲案[2024]第68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迁西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迁西县城关桃园街1号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迁西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关栋江、王艳静: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追偿权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邯仲案字第0234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科技中心12楼1206、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杨蔚华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23786,特此声明。
姚生强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32269,特此声明。
肖建刚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8639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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