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萍)近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王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召开听证会,旨在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怀来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及县法院、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看守所相关人员受邀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同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看守所代表进行了情况说明。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就案件争议焦点向承办检察官及办案机关提问,核实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并经认真讨论后提出评议意见。他们一致认为,李某某因怀孕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王某某因疾病严重程度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因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充分听取建议和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有力促进了收监执行规范化。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