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伯洋)7月9日,灵寿县公安局刑事案件审理大队大队长郭建隆接收到了《局长表扬令》,表彰其于非工作期间,成功救助一名轻生少年的暖心事迹。
7月6日是个周六,21时许,家住石家庄市区的郭建隆正在与妻子和孩子在户外散步,享受难得的休闲时光。走到长安区太行大街环城水系某路段附近时,他发现一名少年正坐在河边栏杆上。
“孩子,坐在那里危险,你快翻回来吧。”本以为少年只是贪玩,郭建隆走到他的身边善意提醒。没想到少年马上从栏杆上跳了下去,从沿岸冲到河水边缘后停了下来,仅差一步就会跌进水里,情况十分危急。
郭建隆来不及多想,马上翻身跑到离少年仅3米远的位置,他的妻子也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少年情绪较为激动,警告郭建隆再靠近就跳下河去。
“你冷静一下,有什么事跟我说,我能帮你!”
郭建隆蹲下身子,用唠家常的形式安抚起眼前的少年。看着郭建隆真诚的眼神,少年这才放下戒备,吐露自己心中的委屈。
原来,这名少年刚刚考上高中,心理压力大,加上与父母起了冲突,觉得不被重视,这才有了轻生的念头。
“孩子,我想跟你交个朋友……”郭建隆不断耐心地劝解,慢慢取得少年的信任,稳住了局面,也为支援力量的到来赢得了时间。
随后,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南阳派出所民辅警和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少年放弃了轻生念头,并被其父母接回。
事后,南阳派出所致电灵寿县公安局大数据实战中心,对郭建隆的大力协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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