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长安区谈固南大街12号3-3-20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56.37平方米。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64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新华区储煤路19号滨湖新村4-1-501等2处不动产,建筑面积135.05/22.43平方米。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12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拍卖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70号北郡C区12-3-3202号,建筑面积84.07平方米。起拍价60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师青望:
本院执行的白华伟申请执行师青望、王胜利欠款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冀0105民初58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中,责令被执行人师青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仍未履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风险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师青望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89号卓达书香园一区16-3-602等2处不动产评估拍卖。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骁:
本院受理原告王亚东与被告刘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2民初10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亚东48250元及利息(以4825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4825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四倍的2023年9月LPR计算);二、驳回原告王亚东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远:
本院受理原告钟宏伟诉被告付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2民初101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付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钟宏伟借款本金63200元;二、驳回原告钟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董鸿博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753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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