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古璇)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针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案外人拒不搬腾问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腾退四间涉案商铺,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固安县工业园区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姚某、罗某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固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二被执行人限期内腾退涉案的四间商铺。但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未履行腾退义务,该村委会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涉案商铺因层层转租、超期转租等原因,导致租赁关系较为复杂,商铺的实际占有人为三名案外人,三人对法院生效判决效力能否对抗所有案外人存在异议,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干警开展腾退工作。面对此腾退困境,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按照执行程序依法张贴了腾退公告,并耐心与案外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相关问题,消除其抵触情绪。
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姚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无法配合腾退工作。执行干警便多次与另一被执行人罗某协商腾退事宜,表明法院坚决腾退涉案商铺的态度,劝导其放弃侥幸心理,并告知其腾退房屋造成的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使其逐渐消除其抵触情绪,答应配合腾退工作。
今年7月4日,经过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执行干警顺利完成对案涉商铺的全部腾退工作,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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