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8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融合法理情 用心办好案

—— 记“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邱莉娜

□ 崔晓艳

工作10余年来,她年均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00件以上。因业绩突出,她先后被授予石家庄市“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24年4月被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她就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邱莉娜。

忠诚履职

公诉席上的“女汉子”

基层检察院的第一检察部,承担着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裕华区检察院年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件,邱莉娜年均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达200件以上。

办案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加班加点在所难免,这也是邱莉娜的日常办案写照。同事们看着她忙碌的身影,总是说“你可真是个女汉子”!

这得益于邱莉娜参加工作之初在本院反贪局工作时的历练。当时反贪局13人中只有她一个女同志,但她并没有因此要照顾、享“特权”,在干好内勤的同时,外出取证、深夜值守一样也没落下。

电信网络诈骗是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之一。2023年,邱莉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本辖区办理的一起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通讯线路、话务引流、代发“工资”等服务的全链条、专业化犯罪团伙,提起公诉133人,精准高效打击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网络秩序安全。

攻坚克难

守护社会安宁的“挑担人”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邱莉娜先后参与办理了辛集裴某某26人、邯郸吕某某30人和孙某某16人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以及牛某某9人、豆某某7人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黑恶案件普遍存在涉案人员多、涉案罪名多、侦查卷宗多的特点,她与同事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在准确把控事实、证据和焦点问题的基础上,围绕黑恶犯罪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和危害特征,条分缕析进行有力指控。通过准确打击,达到对黑恶势力的有力震慑。

2020年1月,一起非吸专案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刚刚结束一起涉黑案件庭审工作的邱莉娜被指定为该非吸专案的负责人。到专案组报到第一天,还顾不上熟悉新环境,她就一头扎入满是卷宗的屋子。面对数额惊人的涉案资金、数百名涉案人员、数十种非吸模式,邱莉娜清楚按照常规的办案方式根本无法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她对专案组成员进行统筹分工,文书制作、告知讯问、证据梳理、撰写报告同步进行。针对取证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她撰写出《规范执法办案的意见》,统一专案取证标准,避免因取证不规范影响办案进度。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第一批案件顺利办结,紧接着又是第二批、第三批……最终该专案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工作均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提起公诉。

“小案”不小办

释放司法温度的“暖心人”

“我真的很后悔,一拳下去打伤了工友也犯了法,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邱莉娜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的真诚忏悔。

2022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向工头杨某在讨要工钱的过程中,因一时激愤将杨某殴打致腰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邱莉娜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与被害人并无积怨,因一时冲动铸成错误,若简单一诉了之,不仅会激化矛盾,还会给双方造成更大芥蒂,同事的情分也会不在,双方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影响。为此,她联系擅长调解的社区大姐、律师和院校专家共同参与举办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到场,从法、理、情角度给被害人进行分析,不偏不倚的态度使被害人加深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冲动和鲁莽,被害人也检讨不该拖欠工资。后来,检察院对该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嫌疑人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对被害人造成的家庭影响也得以修复。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检察机关努力追求的目标。邱莉娜总说:“我们办理的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所以,‘小案’绝不能机械办,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她看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最好的办案效果,才是真正的审查终结。

标本兼治

争当社会治理的“有心人”

2024年3月,邱莉娜在审查起诉一起贷款诈骗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犯罪集团利用银行在贷款审核、发放、监管中的漏洞,分别向多家银行实施贷款诈骗,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为此,她梳理出贷款审批流程中的风险点,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公开送达书面检察建议。银行以案为鉴,深入开展了调查梳理,根据检察建议提出的业务合规、风险管控、政策执行、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及时堵塞贷款漏洞,避免更大的损失,为社会治理贡献了检察力量。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7-18 —— 记“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邱莉娜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4960.html 1 融合法理情 用心办好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