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赵华 张坤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日前,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饱含温情的教育仪式让涉罪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17岁的亮亮(化名),因一时贪念,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案件移送至威县检察院后,该院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委托社工组织对亮亮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亮亮平时表现良好,本性不坏,这次犯罪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知,贪图钱财误入歧途,且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经审查后,2023年12月底,该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在考验期内,威县检察院依托全国文明村孙家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搭建了“未检干警+社工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帮教团队,对亮亮进行精准帮教。帮教团队对亮亮进行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同时亮亮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帮助老人等一系列活动,感受到了成就感与正能量。在帮教期间,亮亮主动学习了理发技术,找到了喜欢的工作。
考验期满后,威县检察院依法对亮亮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宣布教育仪式上,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帮教老师对亮亮进行了教导和鼓励。检察官告诫他,成长路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宽宥而不是纵容,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遵纪守法,走向光明坦途。同时,检察干警向亮亮赠送了“愿你歧途止步,走好未来之路”的贺卡。
亮亮当场表示:“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检察官的话我会记在心间,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一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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