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月颖 刘璐
“必须先迁出我的户口,我才同意离婚。李某现在说他配合,如果离婚后他不配合,反悔了,我怎么办?”冯某(女)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态度坚决地说。
“我和冯某说了好多次,婚还没离就把户口迁出去不合适,先离婚再迁户,我也会配合她迁户。”原告李某(男)说。
李某和冯某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李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便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大辛庄法庭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并无太大争议,双方育有两个女儿,并已协商好大女儿由女方抚养、二女儿由男方抚养,各自负担抚养费。争议的关键在于冯某将其与大女儿户口迁出作为离婚的前置条件,要求必须先迁出户口才同意离婚。
“我和李某早就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和孩子抚养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我现在就要求离婚前把我和大女儿的户口从李某家迁出来。”冯某对法官说。
“户口迁移事宜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事项,你可以到住所地派出所先咨询一下。”办案法官希望劝说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
然而,冯某说已经到派出所咨询了,没离婚证也能办理,所以她坚持要先办理迁户再离婚。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是按照普通离婚纠纷案件一判了之,还是抓住案件争议点,通过调解实质化解纠纷?为真正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主动与辖区派出所联系,了解公民户口迁出相关政策要求。
经了解,若迁出方没有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迁出的,一般不予处理;离婚后要求迁出的,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法律文书(即使持有户口本一方不配合)就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另外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抚养权走。在了解迁户政策后,办案法官及时与冯某联系,将冯某自身情况同该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分析:“你看,你自己没有房产,如果不离婚就要求迁户,派出所是不给办理的。所以你要迁户,需要先办理离婚手续。另外你也不用担心离婚后李某不配合的问题,只要你有离婚手续,派出所也能给你办理迁户。”
在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解释下,冯某表示同意先离婚再办理迁户。同时法官主动劝告李某即使确定了要离婚,也要互相体谅,有商有量地配合好、解决好冯某及其大女儿的户口迁出事宜。
“没问题,既然离婚了,我留着冯某的户口也没用,大家好聚好散,我一定配合她办理迁户。”在知晓法官对本案的倾心付出后,李某真诚表示道。
为又快又好地解决此次纠纷,法官出具调解书当天一上班就把双方约到法院,“调解书给你们,这就意味着你们离婚了,现在去派出所办理迁户,上午应该就能办理完成。”
“好的,谢谢法官,您费心了!”二人向法官表达感谢后,一同前往派出所。
“离婚当天,我就办好了户口迁移手续。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倾心付出,把我们双方争议最大的离婚迁户问题给妥善解决了。”在案件回访中,冯某向办案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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