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忠勇 高翔天
7月17日清晨,井陉县一偏远山村的简朴农舍里,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温情剧”。
屋内正中,国徽高悬,庄严而神圣,审判员与书记员端坐其中,原告和因骨折卧病在床的被告分别在两侧。随着法槌的庄严落下,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悄然拉开序幕。
此案为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双方均为年逾古稀的老人。今年年初,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将张某撞伤,交管部门认定高某承担全部责任。张某遂向井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12971.19元。
秀林法庭迅速行动,先是尝试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未果后于6月25日正式立案。考虑到原告张某生活拮据,而被告高某在交通事故后,在自家院里摔倒致骨折卧病在床,无法亲自到庭应诉,法庭毅然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
7月17日,秀林法庭的法官、法官助理、法警及书记员一行,携带国徽、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来到了高某家。庭审中,双方就案情及赔偿数额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与辩论。虽对赔偿金额无异议,但被告家庭的贫困使赔偿难以实现。法庭承诺,将在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既维护法律尊严,又有人情味的判决。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