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0日
第03版:法案

人民法院公告

魏海清:

本院受理原告王庆海、王学志、暴入生、张文良、暴治瑞、暴保妹、李志方、刘银生、许清超、张俊雷、马新霞、暴文军、暴新付、暴志龙、常旭鹏、杜有良、郝增林诉你劳动合同纠纷十七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2民初2091号、2093号、2094号、2096号、2097号、2098号、2099号、2100号、2101号、2103号、2104号、2106号、2107号、2109号、2110号、2111号、2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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