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耿馈娥 李龙钊)“感谢检察官,帮我们及时拿到了赔偿款,还发放司法救助金,真是太谢谢了……”7月24日,退役军人孙某某给饶阳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他们老两口对检察院和办案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今年3月的一天清晨,孙某某的妻子张某某骑着三轮车过马路,与赵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张某某头部着地,脸上多处受伤,三轮车被撞坏。赵某某当即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张某某被紧急送往县医院治疗,治疗一个星期花了不少医疗费,张某某出院回家休养。经交警认定,当事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某出院后,孙某某多次找对方当事人商量赔偿事宜,对方让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让走诉讼程序。
事情拖了一个多月,孙某某向饶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事情发生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拿到赔偿款,我们老两口60多岁了,家庭生活并不富裕,我要告他们!”检察官耐心细致地了解案情和当事人家庭情况后,表示一定尽全力帮忙。随后,检察官向院领导汇报,并牵头成立办案组,制定调查计划,梳理全案经过,走访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相关材料进行全面研判。经充分调查核实,认定张某某系退役军人家属,本身年过六旬且身患残疾,民事权益遭到侵害,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4月30日,饶阳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5月10日,该院向饶阳县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打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民事调解+司法救助”组合拳。检察官主动联系了司法局,帮着当事人请来法律援助律师。送达支持起诉书后,办案干警对案件进行持续跟进,确保办案效果。当事人不能确定是否构成伤残,想进行司法鉴定,检察官帮忙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想尽快拿到赔偿,检察官多次协调办案法官以及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最终促成调解结案。经过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最终当事双方于7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7月19日,赵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8000元,赵某某赔偿1000元,全部赔偿到位,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针对该案既涉及退役军人家属又涉及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根据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检察官将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建议对张某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调查,张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7月23日,饶阳县检察院依程序向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
为进一步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7月22日,饶阳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明确民事支持起诉的重点范围、线索移送、法律援助、促成和解等相关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进一步加强军检沟通协作,更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7月24日,饶阳县检察院组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召开座谈会,会签《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意见》,进一步汇聚起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合力。
饶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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